槟城艺演华乐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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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马华乐协会主催
艺演华乐团  大山脚韩江公会青年团联合主办 
日新独中华乐团协办


第十五届槟州中学生华乐演奏观摩赛
(独奏比赛细则)
2-12-2011

 

1.

名    称:

第十五届槟州中学生华乐独奏观摩赛。

2.

宗    旨:

宣扬华乐、发掘人才及提高演奏水准。

3.

组    别:

(a) 甲组(国中Tingkatan 3,4,5,6或独中初三,高一,高二,高三)
(b) 乙组(国中Tingkatan Peralihan,1,2或独中初一,初二),
各设拉弦组、弹拨组及吹管组。

4.

资    格:

凡现就读于槟州之中学生皆可报名参加,每位参赛者只可参加其中一组
之比赛,并以一种乐器参赛。

5.

比赛时间:

初赛:02-12-11(星期五) 9.00am :拉弦、弹拨、吹管分三个赛场同时进行。

先进行乙组,然后甲组。
决赛:02-12-11(星期五) 3.00pm  :乙组(依序是拉弦、弹拨、吹管)

_4.00pm  :甲组(同上)

6.

比赛地点:

大山脚日新独立中学。

7.

报名日期:

即日起至31-10-11止,逾期恕不接受,报名表格可在www.proart.com.my下载,联系电话:016-4378823。

8.

报名费  :

每位RM10。(每位参赛者将获得参加证书一张)

9.

报名手续:

(a)报名表格
(b)报名费RM10
(c)参赛乐谱(三份,A4 size)
有意参加者必须于2011年10月31日之前,将(a)(b)(c)交予各校华乐团团长或寄予主办当局,资料不完整者,主办当局有权拒绝其报名。
主办当局地址:
“第十五届槟州中学生华乐演奏观摩赛”筹委会主席林顺兴收,
32,Jalan Manggis, Taman Bak Hai,
14000 Bukit Mertajam.

10.

出场次序:

初赛由主办当局邀请社会德高望重人士代为抽签,所抽得的编号,参赛者不得异议;决赛编号则由进入决赛者抽签而定。

11.

报    到:

参赛者须依据主办当局所编定的时间报到,迟到者将当作自动弃权论。

12.

奖    励:

一等奖:90-100分
二等奖:80-89分
三等奖:70-79分
优秀奖:60-69分
每位获奖者将获得奖状一张。

13.

评    判:

由主办当局邀请华乐界知名人士担任评判,评判的决定为最后决定,参赛者不得异议。

14.

评分标准:

评分系根据演奏技巧之掌握包括音准、音色及节奏、乐曲表现之风格、情感等。

15.

比赛乐曲:

(a) 自由选择一首, 初赛与决赛都必须完整演奏同一首乐曲。
(b) 乐曲演奏时间: 乙组1分钟30秒—5分钟。
甲组2—10分钟。
(e) 已选定之乐曲不得更换。

16.

比赛规则:

(a) 参赛者只可以华族乐器演奏,一律不得有任何乐器伴奏。
(b) 参赛者一概背谱。

17.

附    则:

(a) 如遇特殊情形,主办当局有权提前或展期比赛。
(b) 凡违反本细则者,主办当局有权取消其比赛资格。
(c) 本细则如有未尽善之处,主办当局有权随时增删之。

 

 

 

 

齐奏比赛细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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